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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华欺凌员工续(三):我对HR manager的商讨建议

今天休息,上午和网友们灌了一会水,看了点闲书,中午休息一下。下午,传来信息,HR manager表达了他的意思:昨天找我了解情况,但是我拒绝了。上班时间,我应当配合公司的要求。下一步希望我配合谈,地点是分店会议室或者办公室。总部领导这么认真,咱也认真的做了个回复,这里把回复复制粘贴一下,也是对热心网友的回应:

1、我认为,您要找我谈,应该您来找我,才能表明您对此次谈话的重视。店长,是我投诉的对象,是利害相关方,有利益冲突,容易让大家质疑大统华的立场。我的主管,工作职责是produce的工作,这个事情和他无关,反而会影响他对produce的正常管理履职。



2、我是pr分店produce的associate。在分店produce的工作范围内,只要是主管杨昊安排的工作,不管是水果还是蔬菜,只要是在我的工作时间,我都应该服从。除此之外的事情,我都有权予以拒绝。



3、我举报分店行政欺凌、店长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大统华已经处理完毕,认定我的指控不成立。分店hr前一天已经通过面对面、邮件要求我删帖,否则可能会解聘我,是在对我进行威胁。您再次找我,如果还是分店hr已经表达过的意思的话,我觉得就不要浪费您的宝贵时间了。



4、我理解,在和面对面商讨的时候,我的身份不是大统华的雇员,而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和您所代表的大统华进行商讨。既然是商讨,商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分店办公室、会议室,我没有任何同意的可能性,希望您能够理解。具体您可以再考虑考虑。



5、保密与否,我再次强调,这个事情不涉及大统华的任何商业机密,而是涉及我指控大统华没有履行法定的对工作场所欺凌的防范、处置义务,是对违法行为的指控,大统华的处理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员工的质疑,经得起社会公众的质疑。如果您仍然认为属于保密,请您拿出安省、加拿大的法律依据来,如果有这样的法律依据,我会遵守。



感谢您的工作,我说的话,都是对大统华说的,我和您从来没见过面,没有任何不敬的意思,万望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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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大统华欺凌员工续(三):我对HR manager的商讨建议 +1
    • 实话说,读了你的帖子感觉你比我强多了,你没有走对路,虎落平川被犬欺,一边平权一边找工作吧,记住要找好工作,不能在垃圾场捡垃圾,浪费了人才 +1
      • 哈哈,谬赞了,反正现在有时间,和他们过过招呗
    • 算了,有这精力,再找个舒心的或者pay的高的工作,省心或者挣钱,人生苦短….. +2
      • 嗯,但是我觉得和您说的不矛盾,谢谢您关注和意见。
    • 😂大统华的基层工作 不是不能搞 而是要发动群众一起搞事情 你自己给自己维权是没用的 +3
      • 基层工作,我没有那个雄心壮志,也没有那个能力,我只是在依据安省和加拿大法律,维护我自身的权益。谢谢。
    • Loblaw 是有工会的,大统华的员工没在里边?实话说,觉得你摆谱有点过,就事论事,你想达到一个什么解决结果?别忘了,collaborative 和team player 你肯定签过字 +2
      • 大统华没有工会,
        和loblaw不是一回事。
        摆谱,我认为我没有摆谱,是大统华在摆谱。hr找我谈话,从来没有亲自过来,都是让主管把我叫过去。昨天甚至是让我举报的,有利益冲突的店长过来叫我过去。当然,您可以继续表达您的观点,只要不骂人、不歧视即可。
        我英文不好,你说的我不懂。但是我签过的文件,没有你说的那个。
        我是个前中国法律工作者,职业病,我签的任何东西都会看,凡是我看不懂的东西,我都不会签。谢谢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