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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如果你仔细看所有帖子的话, 我已经在我的帖子里说了至少两次CAS本应该做但没有做的了.如果只会干一刀切抢孩子的活,只要找身强力壮的员工就可以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 先了解情况, 不难发现母亲的焦虑和精神不稳定原因是为孩子的"病情"担忧.
2. 可以借助CAS的人员带她和孩子去多伦多那些权威医院全面检查(e.g. Sick Kids Hospital), 介绍医院的背景, 并翻译医生检查报告给母亲, 针对母亲的疑问耐心解释.
3. 同时观察母亲的反应, 是否平静稳定, 如果是往好的地方在发展, 并借此取得母亲的信任, 并在之后一段时间保持联系, 时刻关心孩子情况(其实也是关心母亲情况, 母亲本来就在网上焦虑的寻求答案, 可是都是片言只语, 如果有一个机构能够关心照顾她关注的问题, 她可以轻松很多). 让母亲从事实上相信CAS不是一个Children Abduction Service而真正是Children Aid Service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在以上的帮助过程中, 没有任何理由去采取非要带走孩子的行动, 母亲得到的全部是帮助和关心.

4. 如果母亲仍然语无伦次, 不肯接受理性的解释, 这时才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联系家人和心理医师,但绝对不可直接刺激母亲,鲁莽干预,这样只会加重母亲的病情.可以通过专家建议采取最恰当的方法或心理辅导.

以上所有行动必须有记录备查. 还有一些更多的详细的地方. 都可以提到, 可惜CAS直接就是带走孩子, 连父亲都没有及时通知到. 这种行为几乎是让所有家庭都会自然产生反感的行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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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社会 / 来点有建设性的帖子,在LOVEBLUE事件中,如果CAS做错了,那么在今后类似的事件中它该怎么做才算正确呢?
    • 你没法要求CAS,他们靠干坏事赚钱养家糊口。你只能靠自己
      • 这是法制国家,如果CAS WORKER 触犯了法律,他们就应该受到惩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人能指出他们触犯了那一条法律,那只能说是法律出了问题,所以必须修改法律,但如果没有建设性的提议,法律的修改就失去了方向
        • 有一个人花了30万打赢了官司,对worker 的处罚只是把他从Oshawa 调到 London, Ont
          • 这个只能说明在加拿大,打官司的代价是高昂的,其实在这里无论是和哪个大机构打官司,代价都是很大的,不仅仅是CAS。在这个案件中,我倒是很想知道,这30万的讼诉费是否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 原文中说了,He won, but it cost HIM over $300,000
              • 我觉得法官应该判败诉方赔偿这个讼诉费,否则,这太不公平了,但这是司法系统的问题,不是CAS的问题。
            • 星报上早就说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人人都买得起这个平等
        • 唉,不要张口闭口法制国家。那么多年了,还看不出来一样是只许州官放火的joke么?只是做得更加冠冕堂皇而已。
        • 逻辑不通。到现在温哥华机场那四个警察也没有触犯法律。你能说他们不能受到惩罚吗。你对法制国家的运作和其他制约机制实在缺乏了解。
          • 那四个警察的案件还没结案,你怎么这么早就下结论呢?
            • The conclusion was made by the Coroner long before the Public Inquiry and the commission can not challenge that conclusion. How much do you know.
              • 我对这个案件关注不多,但前天看到新闻说,因为四个警察和上司之间的EMAIL被披露出来而导致听证会被推迟,可见还未结案
                • 没有结案是commission 的inquiry 还没结束,并非法律问题没有结论(结论是否公平另当别论)。只是想说 “还没有人能指出他们触犯了那一条法律,那只能说是法律出了问题”这一推论不成立。以此为CAS搪塞也不合适。
    • 和心理医生合作,在医生的指导下确定处置方案,而不是急于把孩子抓走。
      • 决不要相信心理医生,他们不向CAS报告,他们会被控罪!!!
      • 与虎谋皮
    • 这种事解决起来很难, 因为事关人心, 而人心都包在里面看不到, 就象SHELTER, 老人院, 儿童院, 从人们最善良的建立这些机构的愿望出发的话, 这些地方应该象天堂, 可实际上往往不是……..
      • 这种事解决的相对最佳选择是中国式的亲朋互助, 加拿大既然宣扬它的多元文化, 其实应该培养这种关系, 而不是说平日里天天”多元”, 等出了问题的时候, 实际上是一刀切, 有人切着合适了, 有人把命就切掉了
        • 你讲的这些没有任何可操作性。你的意思好像是CAS不应该来管华人的孩子?
          • 我没说, 是你说的, 呵呵, 这种事情到最后都掺入了利益, 所以怎么做只要别出问题, 出了问题, 受指责的当然是得了利益的一方, 这有什么不正常么? 不是什么事情都100%可操作, 但也不是完全不可以操作, 我只是觉得加拿大所谓的”多元”文化有时候名不符实.
            • 实际上是这个国家既没有为移民亲如一家做任何努力, 又根本没做到真正的多元, 很多时候不过是”黑元””白元”
          • 你的意思CAS就只会一刀切,否则管不来?孩子总是家庭重要组成部分,你要拿走孩子,很多情况等同杀鸡取卵,当然是有很大副作用的.除非母鸡已是绝症非不得已才为之.这个基本道理不明白?
            • 那你说,如果你是CAS的员工,那天你会如何处理LOVEBLUE这个案件呢?
              • 如果CAS能够解决问题, 就解决, 如果没有能力, 不如不管, 不能说妈妈我们管不了, 我们只能带走孩子, 就好比说到医院里, 我只管给你开刀, 不管给你缝合: 有能力做事, 无能力就不要做, 没有权力只做一半.
                • 当然你的角度可能首先认为CAS它就有这个权力, 这样我们就没法共识了, 我正是对它的这种”权力”表示怀疑
              • 如果你仔细看所有帖子的话, 我已经在我的帖子里说了至少两次CAS本应该做但没有做的了.如果只会干一刀切抢孩子的活,只要找身强力壮的员工就可以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 先了解情况, 不难发现母亲的焦虑和精神不稳定原因是为孩子的"病情"担忧.
                2. 可以借助CAS的人员带她和孩子去多伦多那些权威医院全面检查(e.g. Sick Kids Hospital), 介绍医院的背景, 并翻译医生检查报告给母亲, 针对母亲的疑问耐心解释.
                3. 同时观察母亲的反应, 是否平静稳定, 如果是往好的地方在发展, 并借此取得母亲的信任, 并在之后一段时间保持联系, 时刻关心孩子情况(其实也是关心母亲情况, 母亲本来就在网上焦虑的寻求答案, 可是都是片言只语, 如果有一个机构能够关心照顾她关注的问题, 她可以轻松很多). 让母亲从事实上相信CAS不是一个Children Abduction Service而真正是Children Aid Service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在以上的帮助过程中, 没有任何理由去采取非要带走孩子的行动, 母亲得到的全部是帮助和关心.

                4. 如果母亲仍然语无伦次, 不肯接受理性的解释, 这时才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联系家人和心理医师,但绝对不可直接刺激母亲,鲁莽干预,这样只会加重母亲的病情.可以通过专家建议采取最恰当的方法或心理辅导.

                以上所有行动必须有记录备查. 还有一些更多的详细的地方. 都可以提到, 可惜CAS直接就是带走孩子, 连父亲都没有及时通知到. 这种行为几乎是让所有家庭都会自然产生反感的行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说到底,你还是主张把确定孩子是否受到ABUSE的权力转移到心理医师手上
                  • 这个说到底之前有很多要针对性来做,也可能不到你那个地步,只有没其他办法才是考虑孩子是否要隔离,对无精神问题父母也许无需精神医师介入(如吸毒伤残家暴等),如父母怀疑有精神状况问题当然应先听取专业医师建议再行动.上来就一刀切一来不解决问题, 而且还被指有利益挂钩之嫌.
      • 机构是人设立的,运作的也是人,机构的本意再好,也可能存在不合机构宗旨的人。这个社会一向是如此运作的。比如上面的四个警察,严格说,他们没错,是按照程序办事。再一推敲,程序也没错,警察的安全也是要被保护的。那么波兰人就白白死了?
        实际上,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样的遭遇,你如何应付?
        • 首先, 不要对这里的官方机构OVER信任, 我觉得这是移民最起码的觉悟, 如何你真想象成天堂, 没必要的时候去招惹了”天使”, “天使”进了家你才知道原来是恶魔, 这首先是你自己的觉悟问题.
          • 先试着去了解这些机构,没必要过分的认读它们,也不必刻意维护它们,批评它们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
            • 其实我觉得华人最应该做的是如何壮大自己的势力, 如何使自己的文化中有价值的东西真的在这个”多元”国家占上一元, 而不是一味地为了”融入”而接受, 我觉得这一点早来的香港人做得不好, 大陆人能做什么样现在还看不出
              • 不错的理解,多元也得你拥有匹配这一元的能力。这是一个bargain的社会,实在的说作为个体,微不足道。“融入”当然需要,前提是需要充分的接触和相互的认可。相信很多新移民的“融入”,还处于一份专业的工作,一份平静的生活。
                • 呵呵, 还有人的融入好象意味着完全否定自己, 全盘接受别人, 比如MAY 11, 这种人, 7….什么人也不是啊
                  • 有吗,怎么觉得他的发言,典型的中国一言堂式的思维模式,难道不认同加拿大某些组织和社会现象,就必须要回到中国去,没有逻辑的说话。那岂不是不认同人类的某些行为和生活哲学,连人都没得做了。
                    • 所以说她其实是什么人也不是啊: 一方面肯定西方否定中国, 另一方面, 又是个完全扭曲的中式思维
              • 关键是自己文化中有价值的部分对别的文化背景的人是不是也有价值?
                • 这个你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加拿大政府都没想做到这一点, 我们能够做到各人种互相权衡, 出了事情能够相对保护自己的族群不受害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加拿大的国策本身就没有美国那种”熔炉”政策, 这是我们一个族YI解决不了的问题, 没人会理你的
                  • 加拿大政府把自己一定义就定义成”拼盘沙拉”……………所以你的能力最多也就是保持住你这块黄色的胡萝卜在盘子里别被人挤光就不错了
                  • 如果你认为只要自己壮大了,不管自己要宣言的价值观是什么,别人就要屈服就要接受,那是不可能的。伊丝兰恐怖组织足够壮大,大到美国都没办法,他们的文化,他们对女人的态度我们愿意接受多少?
                    • 加拿大人都在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其中寻找平衡, 没什么人要别人真的”屈服”, 如果是那样, 就不是现在的加拿大了, 估计大家得拿起枪了
                    • 你有个误解, 就算是伊斯兰教, 也不是对女人都象恐怖组织一样, 我相信无论哪种文化, 正常的人都不是那种思维, 实际上也不是
                      • 所以我说的是伊丝兰恐怖组织而不是伊丝兰教。具体到我们中国人的家庭价值观,撇开CAS是不是邪恶的,只谈家庭纠纷,我们中国人面对有血缘有感情的家庭成员之间动手,怎么处理的?是居委会说服教育,这个方法有什么缺陷,是不是值得推广?或者按你说的退而求其次,不要干涉
                        • 只要不是涉及同性恋, 婚外恋之类的话题, 居委会一般都解决得不错, 哈哈
                    • 在伊斯兰世界中,极端主义者也是很少的一群人。轻易说和自己相左的意识形态错误,是不可取的,发展到极致,就是一群人同另外一群人的战争。
                  • 非常赞同!
                  • 熔炉的方式过于粗暴,但是有效。一个正常的社会状态,两者差距不大,但是一旦出现问题。熔炉中的人更加容易产生共识,加拿大的方式更加容易分化。
                    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基本是平行的社会文化,严重的社会文化冲突基本没有可能发生,在同一社会制度和法律的框架约束下运行。但是这一基础取决于经济状况。有足够的资源赖以分配。
                    • 所以加拿大永远赶不上美国, 国策就有点弱智
                      • 怎么说你支持美国的做法,直接把你本民族和其主流价值观不一置的地方溶掉?
                        • 美国的做法, 是成为”强国”的途径, 加拿大的本意, 是保留文化, 两者本来不同, 你为什么非要来个我是支持还不支持呢? 加拿大的这种国策, 永远也成不了”强国”, 但是加拿大人好象也不追求这个, 这不两相安了
                          • 再说人家美国人做什么, 也轮不到我支持还是不支持
                • 这不是文化问题,是利益问题。CAS很会利用文化问题作为攻击武器,如:中国人喜欢男孩,她是女孩,她身上有mark,是你们虐待了她。你若提到文化,他们会很高兴,他们可以把它作为证据。
                  • 所以说目前的加拿大是假多元
                    • 现时看,它的确是多元文化,只是这个模式还很短,且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100年在人类社会的演化中,真的不算什么
                      • 希望将来, 我们还拿着我们的胡萝卜, 这个我是相信的, 我还是相信近十年来移民进来的中国人, 虽然有些弱智声音, 不过, 教育好, 聪明, 能干的中国人确实在抬头,
                    • 关键是你要对他们的政府,机构,西方教育思想出来的人,有一个清醒地认识。他们不是为人民,为大家,为你,为公平的,他们是为自己利益工作,为与他们有关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工作的。他们是没有道德的。监督不够是一定出事的。
                      • 说缺德是抬举他们,因为如何能赚钱的东西,包括“德”都只是他们的进攻工具而已。狼不吃羊,狼要饿死。
                        • 个人缺德还有个良心看着, 机构缺德就绕过了其中每个人的良心. 就如64, 老邓一死, 谁也不认为是自己的责任
                          • 西方人没有良心,圣经上说,他们生来有罪
        • 即然没错为什末一而再,再而三地串供和作伪供呢?当时情况下对警察有何威胁可谈?以程序为借口掩盖失职行为是权力机构的常见做法。
          • 那是人的行为,既然公众可以得知这一事实,可见还是在监督之下。警察是否受到威胁,是一个很主观的判定,他们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作为旁观,我们说他没有武器,警察有多人,但是在警察个人心里,感受是不同的。
            以程序为借口掩盖失职行为是权力机构的常见做法。的确,但是在个别案例上,法律无能为力。这是个两难的判决,约束了警察,犯罪可能得以猖獗;不约束警察,难保不会有下一个波兰人受害。
          • 警察们说,他手里拿了武器,一个钉书机;就如CAS们说,妈妈威胁了孩子,因为她带他看了太多医生。
            • 当权力机构要搞你的时候,加拿大的法律是很完善的。
              • 防贼一样防政府,打狼一样打滥权。忘了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