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平权法,在大学招生时候对华人明显不利,可在招工及其他竞争方面,它对华人启到了保护作用。如果只看眼前也就是华人子弟上大学这一步,我觉得可以用美国的平权法在美国最终失效来反驳。美国各公立大学,虽被要求在招生的时候要考虑平权法,但不强制,也就是你大学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人种所占比例。该法50年代正式通过,这么多年由于各种原因,考虑这个法案的大学越来越少,这就说明这个法案在大学招生这个阶段是行不通的,在美国行不通,在加拿大也没有可行性。
过了学生阶段,这个法还是很好的,现在美国不论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公司,越来越多的非白人,这个法对于消除种族歧视启了很大作用。
过了学生阶段,这个法还是很好的,现在美国不论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公司,越来越多的非白人,这个法对于消除种族歧视启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