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David:条件二,这个动词含有的信息可以预测,或者是说,这个动词含有的信息不如后面的名词含有的信息强。这个怎么解释呢?
苏修:还拿你那个例句,John bought two brown dogs. bought这个动词,在这个句子里非常符合common sense。在生活中,John买狗,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如果换成别的动词,比如John吃狗,就不很常见。
David:如果在韩国就常见。
苏修:你这不是抬扛吗。再给你举个例子。My wife wants to 哼哼 a new car. 这个动词我没说出来,只是哼了一下。你能猜出来这个动词是什么吗?
David:我觉得90%以上的可能,是buy。
苏修:我说的可预测也好,common sense也好,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说,John 哼哼 seven cars last week. 给你三秒钟的时间,你想两个动词代替“哼哼”。
David:这不是张口就来吗,可以是sold,也可以是repaired。
苏修:对了。但凡是这种非常符合common sense的动词,尤其是有上下文的情况,使人即使没有清楚地听到这个动词,也能猜出来它是什么的,为了照顾句子的平衡,通常把这种动词读得相对弱一些。
David:如果是不符合common sense的动词呢?比如,John上个星期砸了七辆车。John smashed seven cars last week.
苏修:这个John是不是反日啊,砸的都是日车吧?这种情况生活里不常见。所以我可能会把这个句子里所有的词都读得同样重。
David: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上次我请老外读你那个例句,What college should I attend in the fall? 我听他attend这个重要词也读得很轻。今天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苏修:他是肯定正常语速说这句话,attend这个动词符合人和college的common sense的关系。所以读得相对轻。……另外还有一件事情,你需要注意的。平时人们说话,都是带有上下文的。上下文也会影响句子里音节的读法。一般来说,前文提到的信息,就不用特别强调了,于是读得相对弱一些。
David:这个书上写了,我也能理解。你说说,英语光一个语调就这么多规则,简直太TM麻烦了!
苏修:是够麻烦的。不过你刚才说的,我给你更正一下。语调方面,应该怎么样来说,这个不应该看成是规则。
David:为什么呢?
苏修:因为英语的语音语调是自然形成的,几乎没有什么对与错的界限,只有让人听着舒服和不太舒服的区别。也就是说,语调不是人为规定了很多规则然后大家来照做的。所以,我更赞成把这些东西成为语调“现象”。咱们中国人学习语调,不是按照他的“规则”,而是按照基于这些现象的“guideline”。
David:你的意思是,与其说他们是规则,不如说它们是guideline。
苏修:对了。就好象,你到印度去,就应该点头不是摇头是。这个是规则吗?我认为不是,而是在印度的一种社交方面的guideline。全世界各个文明国家,男人通常留短发,女人通常留长发。这个是规则吗?显然不是,而是一种guideline。
David:那英语里其他方面有规则吗?
苏修:我觉得语法应该被称为规则。尽管语法也是自然形成而不是人为规定的,但语法对与错的界限相对来说很清晰。所以应该称为规则。
David:英语的可恨之处在于,凡有规则,必有例外。
苏修:谁让英语是自然形成的呢?想学没有例外的语言,我跟你提过,还是学世界语去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苏修:还拿你那个例句,John bought two brown dogs. bought这个动词,在这个句子里非常符合common sense。在生活中,John买狗,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如果换成别的动词,比如John吃狗,就不很常见。
David:如果在韩国就常见。
苏修:你这不是抬扛吗。再给你举个例子。My wife wants to 哼哼 a new car. 这个动词我没说出来,只是哼了一下。你能猜出来这个动词是什么吗?
David:我觉得90%以上的可能,是buy。
苏修:我说的可预测也好,common sense也好,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说,John 哼哼 seven cars last week. 给你三秒钟的时间,你想两个动词代替“哼哼”。
David:这不是张口就来吗,可以是sold,也可以是repaired。
苏修:对了。但凡是这种非常符合common sense的动词,尤其是有上下文的情况,使人即使没有清楚地听到这个动词,也能猜出来它是什么的,为了照顾句子的平衡,通常把这种动词读得相对弱一些。
David:如果是不符合common sense的动词呢?比如,John上个星期砸了七辆车。John smashed seven cars last week.
苏修:这个John是不是反日啊,砸的都是日车吧?这种情况生活里不常见。所以我可能会把这个句子里所有的词都读得同样重。
David: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上次我请老外读你那个例句,What college should I attend in the fall? 我听他attend这个重要词也读得很轻。今天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苏修:他是肯定正常语速说这句话,attend这个动词符合人和college的common sense的关系。所以读得相对轻。……另外还有一件事情,你需要注意的。平时人们说话,都是带有上下文的。上下文也会影响句子里音节的读法。一般来说,前文提到的信息,就不用特别强调了,于是读得相对弱一些。
David:这个书上写了,我也能理解。你说说,英语光一个语调就这么多规则,简直太TM麻烦了!
苏修:是够麻烦的。不过你刚才说的,我给你更正一下。语调方面,应该怎么样来说,这个不应该看成是规则。
David:为什么呢?
苏修:因为英语的语音语调是自然形成的,几乎没有什么对与错的界限,只有让人听着舒服和不太舒服的区别。也就是说,语调不是人为规定了很多规则然后大家来照做的。所以,我更赞成把这些东西成为语调“现象”。咱们中国人学习语调,不是按照他的“规则”,而是按照基于这些现象的“guideline”。
David:你的意思是,与其说他们是规则,不如说它们是guideline。
苏修:对了。就好象,你到印度去,就应该点头不是摇头是。这个是规则吗?我认为不是,而是在印度的一种社交方面的guideline。全世界各个文明国家,男人通常留短发,女人通常留长发。这个是规则吗?显然不是,而是一种guideline。
David:那英语里其他方面有规则吗?
苏修:我觉得语法应该被称为规则。尽管语法也是自然形成而不是人为规定的,但语法对与错的界限相对来说很清晰。所以应该称为规则。
David:英语的可恨之处在于,凡有规则,必有例外。
苏修:谁让英语是自然形成的呢?想学没有例外的语言,我跟你提过,还是学世界语去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