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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那么是不是以后在论坛上一概要用“我如果。。。”?你觉得照片里这个表述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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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提个问题:肉联是什么样的人的论坛,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在一个大多数参与者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群体,可不可以在讨论问题的时候用“你如果死了,就会如何如何”的虚拟语气来为对方提供明确的假想情境以供讨论?
    • 很多新移民
      • 如果背景歧异,那坛风就取决于谁是主流,或者坛主的倾向性 +1
        • 新移民背景是一个变量, 坛风倾向也是,白天晚上都不同, 很难分析,怕是要用到矩阵
    • 不管受没受高等教育,正常情况都不会这么说 +16
      • 该怎么说?你教一教我?政治正确是否要把这个词和这种表述划为禁忌?
        • 你可以学老农,假设自己嗝屁了 +15
          • 这是讨论问题的惯例?如果这个表述不能用,那么如果你超速,如果你闯红灯,如果你感冒,是不是也都不能用?
            • 你要我教你,那你就记住,你可以说你自己死不能说别人,其他事情看轻重,恶性的都不能假设到别人头上,记住了吗? +10
              • 首先,我帖中的“你”,是个泛指,是某种情境的主体,和开帖人无关,是日常讨论问题和写作的惯例。其次,如果“恶性的都不能假设到别人头上,记住了吗?”是这个论坛共同接受的etiquette, 那我不来就是了,因为我无法衡量什么是不应当用“你”来指代的恶性假设。
                • 你可以去别处试试的,如果都不接受你的说法,你该怎么办? +7
                  • 那当然就是要修炼我自己了。但是我的确没有听说过 “if you” 是一个不能使用的表述,不论后面跟的是死亡,犯罪,还是病患。所以这里不能允许,那我不来就是了。
            • 类似“你瞅啥”在不同背景新移民产生不同反应,至少15年以上才能调和一致
              • 这个表述我的确无感。最多回答啥也没瞅
      • +1
    • 无关年纪和教育, 这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问题. +13
      • 在什么意义上是基本素养的问题,当保险公司向你解说保险条款的时候,应当如何表述?
    • 真要虚拟那种后果,用自己,也比盲目假设别人对这种虚拟的接受度很强好。 +10
      • 那么是不是以后在论坛上一概要用“我如果。。。”?你觉得照片里这个表述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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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片的表述没什么错,但是说话考虑上下文和听众更重要吧。对中国文化潜移默化出来的人来说,心理上接受超速被罚款的虚拟,和死亡的虚拟,度是不一样的。另外一个例子,在四川说“你吃猪肉爱吃红烧的还是回锅的”会反响热烈,在宁夏很多地区说下试试。
          • 你举的那个例子,是在黑人群体面前使用“N” word, 和我在讨论问题的时候用一个泛指的“你”来做一个假设情境的主体不是一个范畴。
            • 说了半天,我的意思就是你也没啥大错,只是前面的假设有点偏差。建议以后注意,move on好了。
              • 我没有想要争输赢。只是想把握一下论坛讨论交流的 etiquette。如果我自己认为的正常表述在这里属于异类,那么就不是一个说话注意不注意的问题,因为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会又为我自己和家人招来“赐死之祸”。
                • 我个人还蛮喜欢看你的帖子,经历多见识也不少,爱分享。这一次的观感,前面已经说了,不需要再纠结了吧。
            • 这个已经改进了,可以说于谦的父亲。。
    • 要看上下文,泛指应该没问题,一对一抬杠时候就有问题。 +2
      • 帖主开帖,我提供不同意见。还谈不上抬杠,更没有针对他/她的意思
    • 6点半就上来发帖,估计一晚没睡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讨论遗产/遗嘱没问题 +3
      • 没有。没睡好是因为昨天恰好又数万了,按照文学城大千的标准,是可以不睡觉的。(开句玩笑)。我只是想弄明白到底我说话的方式是不是不合时宜或者不顺场合。批评我的人到底是因为我在这件事上做错了,还是因为就是见不得我这个人。
    • 恕我直言,我要是那个楼主也会有同样反应。虽然不能100%确定,你的回帖有故意之嫌。就算是误会,为了不让误会进一步升级,删帖是对的,而且那个楼主的帖先被删的,你的过了很久才被删。这事没必要反复回放。 +6
      • 误会?我的原帖里那一点会导致误会?楼主的回帖你看了吗?他/她不光诅咒我死,还诅咒我全家死。版主把他/她的毒舌帖删掉,留着我的帖在那里吊打,本身就是问题。
        • 那你为什么不用“我”来作假设?我感觉你一直在狡辩,就算是误会也没必要反复回放。 +6
          • 我在说话的时候当然常常是用“我”或者“我们”。但是当时语境是对帖主的观点提出质疑,以“我”做假设情境的主体,是我和我自己辩论?
    • 不用令人敏感的第一和第二人称,而采用第三人称,比如如果一个人去世了,就会如何如何。 +4
      • 在讨论和对话中用“你”来泛指主体,是语言和思维最基本的运用,如果论坛的共识是剥夺掉语言交流的这个基本功能,那我觉得我不应该再来。
        • 即便是无意,说令人不适的话题时,也应该注意别人的感受,而不是过于自我。关键在于说话的内容,如果是好事,可以随便用各种人称,如果是不好的,就应该注意。 +4
          • 每个人说话都有自己一贯的风格,无喜欢知性的辩论。在肉联流连忘返,也正是因为常常可以在这里与人做知性的辩论,如果在政治正确之外,还要恪守假设场景中人称的规矩。那说起话来是会很尴尬的
            • 这不是尴尬,这是教养。 +7
              • 如果说违背语言和逻辑的基本原则才是教养。那我情愿保留语言和逻辑而甘愿被称作没有教养
                • 大家不是已经讲过几遍了?恶性不好的假设,不要用第二人称,如果自己可以承受,就用第一人称,自己也承受不了,就用第三人称。什么语言和逻辑,感觉你在强词夺理。 +7
                  • 我没有任何强词夺理的意思。大学里上写作课或者逻辑课,什么时候教过这样的规矩?柏拉图学园里的对话录,都是以“我”做主体来在对话中展开思辨?
                    • 学校也许没有教过,但是教养、修养、涵养这些是如何得来的,这个规矩就是哪里得来的。你“辩论”能力很强,我认输了。 +4
                      • 我从柏拉图读到海德格尔,you 始终贯穿于他们与他人的对话之中
    • 俺早就说过,没事别用第二人称,少用第三人称,多用第一人称。 +1
      • 我的确常常用第一人称。但是对话中用第一人称假设去说服别人,违背了语言和逻辑的基本原则 +1
        • 荡兄,在肉潭说服别人同意你的看法比让人加入杀猪盘还难。 +1
          • 很多时候“说服”别人并不是为了要让别人同意自己的看法,而是想让对方看到除了她/他的看法之外,还可以有别的看法,所谓 agree to disagree
          • 说得对极了,他的出发点好像就是要说服别人。
        • 书生意气!你上论坛,想怎么说就怎么说,遇见文理不通胡搅蛮缠的,骂回去就是了。你这么啰啰嗦嗦是打算说服他们?
          • 基本原则要搞清楚。否则就不应该来。因为不光有可能冒犯不屑一顾的人,也有可能冒犯自己敬重的人
      • 用第一人称肯定吃亏折寿。建议用一个命大的人
        • 命最大的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