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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美国话题 / 在美国报税,如果选择夫妻一起报,那么妻子的收入应该填加拿大的实际收入还是填零?丈夫一人在美国工作(TN),妻子和孩子在加拿大居住。谢谢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6
(#9242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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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吗要合保?合报要填你的加国收入,你不在美国,不是美国税务居民,税务上好处几本没有,明显分报好
-lathe(o0oO);
2015-2-6
(#9242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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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我老公按单身报税?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6
(#9242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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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很多人是这样报,也可用结婚但分着报的选项,结果一样
-lathe(o0oO);
2015-2-6
(#9243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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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单身税率高,请问如果按照married filing jointly, 住在加拿大的配偶的加拿大收入可以填“0”,因为tax treaty,有这一说吗?还有如果要汇报,那么配偶的收入是不是最后给exclude了?这是会计师说的,即使exclude,也要申报,还要配偶先报加拿大得税,怎样操作?谢谢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20
(#9266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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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报,一般都是美国税务居民,如果是税务居民,必须报加国收入,当然也将加国的收入税算入已交的海外税如果这样你在美也有许多减免等,可问题是你不是美国税务居民,所以严格的话恐怕不能这么joint报,非税务居民无需报诲外收入,但也设有任何税务减免,肯定不合算
-lathe(o0oO);
2015-2-20
{149}
(#9266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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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历史区这个帖子,和我情况很相似,但有一事不明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20
{450}
(#9266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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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历史区的帖子说住在加拿大的配偶的加拿大收入申报后又被excluded (Form2555)所以不用claim foreign tax credit。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20
(#9266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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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行,你就试,Y值只能估计,或用T4上的Tax withhold,都只能是近似
-lathe(o0oO);
2015-2-21
(#926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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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请教,在美国买的401K,报加拿大的税的时候,可以视为RRSP 而从收入中减去吗?CRA 有这个规定吗?能否给个连接?谢谢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26
(#928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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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是,先算你只是加拿大税务情况下的税收税率(先不考虑美国),把这个税用于公式中的Rate2到美国的报税,报完美国税后再报加国税时的实际Rate则是不同的
-lathe(o0oO);
2015-2-21
(#926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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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居民的问题,是丈夫被视为tax resident (Form1040)妻子是non-resident spouse, be treated as US resident
-flower-flower(那时花开);
2015-2-20
(#9266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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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配偶收入很少, 否则加起来的收入很多时候会让你向美国交更多的税. 美国有AMT税这个概念. 美国的税率有利的是一方高收入很多孩子另外一方少收入, 如果收入相当或者相近的夫妻, 其实税不比加拿大少的.
-caa(1);
2015-2-26
(#9282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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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美国工作,另一方在加拿大工作,报美国税时,报单身上税太多。现在是否有合理的联合报税的方式?有人实践过吗?
-testdrive(testdrive);
2015-4-4
(#9362664@0)